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办理对象:

在佛山市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档案整理、保护、鉴定、寄存、数字化、培训以及档案业务咨询等档案中介服务的机构。

设置依据:《best365官网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其所从事的档案中介业务;

(三)有与档案中介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其中提供档案寄存服务的,其库房应当满足《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规定的有关档案防护要求;

(四)有相应的档案整理、保护、鉴定、寄存、数字化、培训以及档案业务咨询的资格和能力;

(五)有两名以上取得档案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的专业人员并且有不少于1名档案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

(六)符合保密法规规定,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在档案服务工作中应明确保密责任,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应急机制,明确法定代表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重要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保密职责。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档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不得处理的文档;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的工作场所、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信息设备均应符合相关保密管理要求;

(七)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进行备案;在佛山市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在本市开展档案中介服务的,在本市开展档案中介服务一个月前进行备案。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一)备案登记申请

(二)佛山市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表(附表1);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需验看原件);

(四)中介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看原件);

(五)佛山市档案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名录(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档案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相关证书需验看原件);

(六)提供档案寄存服务的中介机构备案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档案库房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需验看原件);

2.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档案库房所在楼宇的消防行政许可证复印件(需验看原件);

3.档案库房及业务用房建筑平面图、档案库房楼板荷载设计或者检测资料;

4.寄存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统计表(附表3);

5.寄存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办理地点:

(一)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档案中介机构,在best365官网进行备案登记;

(二)在本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档案中介机构,在相应的区档案局进行备案登记;

(三)在佛山市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在本市开展档案中介服务、且在市外未进行过备案登记的机构,在开展中介服务的所在市、区档案局备案登记。

档案中介机构在佛山市“一市五区”范围内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后,其备案资格在有效期内在全市有效。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市档案局:0757-83215432;

禅城区档案局:0757-83280995;

南海区档案局:0757-86322209;

顺德区档案局:0757-22830732;

高明区档案局:0757-88882830;

三水区档案局:0757-87771319.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依据办理条件向市或者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办理时限内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办理时限(承若时限):

受理备案的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备案登记情况由best365官网统一在市档案局网站予以公告,同时将公告情况知照市保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