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地方志办公室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4

   

佛山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进未来五年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时期佛山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中的各项任务,为下一轮地方志编修及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志书编修取得丰硕成果。市、区两级第二轮新方志编修工作全面完成(除顺德、三水区省里没有安排修志任务外)。其中,《佛山市志(1979—2002)》4册和《佛山人物志》1册于2011年底出版,《南海市志》《高明市志》《城区志》《石湾区志》也相继出版,完成情况居全省前列。市直部分单位、南海、高明区部分单位编纂出版了部门志。南海区下辖的各镇(街道)全部编纂出版了镇(街道)志。市部分村编纂出版了村志。

  (二)年鉴质量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佛山市实现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2013年,《禅城年鉴》创刊,标志着市、区两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不留空白。各区地方志办按照本地社会发展情况,调整编写条目,新增一些有特色的专题内容。五年间,全市共编辑出版市级综合年鉴5部,区级综合年鉴21部,较为全面的记述了“十二五”期间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发展成就,保存了珍贵的历史资料。在历次全国年鉴编纂质量评比活动中,市、区两级年鉴多次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

  (三)地方志资源收集与开发利用成绩显著。“十二五”期间,市、区地方志办深入挖掘佛山历史文化资源,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搜集有存史和开发利用价值的资料,加以抢救性整理,发动社会专家力量进行研究,先后组织编辑出版了《佛山陶瓷纵览》《佛山历史人物论丛》《佛教与佛山文化》《佛山中医药文化》《佛山家训》《南海院士风采录》《高明百家企业风采》《英国人眼中的三水——1897年至1938年三水海关税务司纪事》《佛山地区旧族(家)谱汇辑》《魏碑大家——庞国钟书法资料专集》《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刘泽棉资料专集》《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潘柏林资料专集》《禅城人物》《禅城古村》《禅城旧地》。同时,市地方志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编写印发了70期《资政参考》文章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反响较好。

  (四)方志馆建设取得突破。“十二五”期间,对方志馆建设进行了初步规划。2015年底,市地方志办搬入新办公地址,在市档案中心大楼,划出500平方米作为方志、年鉴成果展示及图书室,400平方米为人员办公室、图书资料查阅室、年报资料保管室等,另暂时划出一层库房1500平方米作为书库。高明区在2015年明确了方志馆项目选址,组织开展城市综合信息中心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三水区方志馆结合区档案馆新馆的建设,已完成选址,进入设计图纸修改阶段,并于2015年9月在三水新城水庭南岸奠基。三水区档案馆新馆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其中区方志馆(含办公区)建筑面积约661平方米。

  (五)地方志信息化水平有新的提高。“十二五”期间,按照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定,我市已建成市、区地方志网站6个,形成了市、区两级地方志网站联网的信息平台,并加快了地情网站的数据上传,完成已出版综合志书和部分专业志、综合年鉴的数据数字化处理和入库。

  除了做好以上工作外,市地方志办还认真组织编辑《佛山史志》和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积极参与省地方志办组织的每两年一次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有2篇论文获得全省地方志论文评选优秀奖。

  “十二五”期间,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市地方志机构需要进一步理顺,地方志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认识。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广东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全面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繁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地方志的各项工作,督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完成地方志编修、资料年报等工作。在适当的时候,市地方志办将参照省地方志办和广州市地方志办等做法,组织研讨佛山市地方志工作立法问题,努力争取依法治志。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地方志文献整理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5.坚持改革创新。开展地方志工作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和要求。要以创新意识,以地方志、年鉴编修为主业,以创新思维不断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在资料收集、志稿编写、报送等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做好相关工作。以创新意识,盘活用好各类地情资料,认真组织开展有效开发。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组织规划、编纂出版名志名鉴5部,全面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综合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志、鉴、史编修协调发展。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精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地方志信息化、方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建立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认真开展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总结和研究。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做好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下限年至2020年的地方志资料搜集整理,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有入志价值的资料,为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准备。探索信息化时代的修志模式。

  2.全面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全面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制定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加强规划与指导,实施年鉴精品工程。健全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积极推动和指导部门、镇(街道)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开展年鉴编纂。到2020年,年鉴编纂数量达10种以上。

  3.全面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完成对全市约4000个自然村的普查,全面收集整理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资料,编辑约900万字2万张图片的《全粤村情——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佛山卷)。到2020年底前,完成部分有特色自然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调研报告。

  4.深入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战略和社会热点,深入发掘地情资源,借助高校、科研、民间团体等力量,组织实施5—8个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继续编好《资政参考》、佛山名人资料专集。到2020年,完成《资政参考》60期,佛山名人资料专集10部以上。认真组织评审《佛山武术文化研究》等若干著作。

  5.加强对各类专业志、乡镇志编纂工作的宣传与指导。市、区地方志部门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编写部门志、专业志;要积极动员有条件的镇、村编写镇村志。市、区地方志部门要认真做好对编写部门志、专业志、镇村志的业务指导,力争多出佳志名志。

  6.深入开展以旧志为主的地方文献整理工作。在《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的基础上,收集历朝其他类型志书,开展本地旧志整理工作。继续收集家谱、族谱,整理、编辑《佛山地区旧族(家)谱汇辑》(续编)。

  7.开展地方史志理论研究。积极研讨地方志理论,开展优秀论文评选、交流等活动。加强对地方志书与综合年鉴编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岭南文化与佛山区域史的研究。加强与相关学科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佛山史志》的平台作用,活跃学术研讨,推动理论建设。编辑出版《佛山市地方志理论研究论文集》。

  8.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地情网站的改版,增强地情服务功能;加快全市地情资料入库进度,已出版综合年鉴全部入库;促进地情书、旧志、谱牒的数字化。开展地方志新媒体建设,运用新媒体开展地情宣传,普及地方志知识。

  9.完善以方志馆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方志馆建设,优化方志馆功能配置,加强地方文献、地情资料征(收)集力度,征集一批有价值的地方文献,丰富馆藏。到2018年,市方志馆完成市情布展,正式对外开放。利用公共资源,举办专题展览。到2020年,馆藏图书总量要有大幅增长。

  10.加强对外交流。加强与兄弟市、区地方志部门和港澳台史志界、国外文史年鉴编纂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我市地方志工作水平的提高。实施地方志产品“走出去”工程,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与高等院校、社科部门、档案与图书馆等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推介一批高质量地方志成果,展示地方志的价值与魅力,增强方志文化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志,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执行力度。逐步完善地方志的相关政策。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上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二)组织保障。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地方志工作新要求,完善机构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促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关心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每年研究一次地方志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逐步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三)经费保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地方志经费与地方志业务发展相适应。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配备符合地方志工作需要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为做好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资料文献保存等提供保障。

  (四)队伍保障。健全与完善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队伍的建设,确保地方志工作正常开展。制定五年培训计划,培训市、区地方志业务骨干。每年分别开展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地方志资料年报等专项培训,开办综合性能力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和“恪尽职守、敢于奉献”的职业操守,建设一支政治、思想、业务过硬的人才队伍,为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宣传保障。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以及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加快建设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拓宽地方志文化公众服务渠道,广泛宣传地方志文化产品,促进读志、用志等风气的形成,充分发挥地方志宣传推介佛山的作用。

  各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规划制订本地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组织推动力度,使我市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